通化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颁发的水环境、水资源监测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二、根据省中心有关规定,协助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化和白山境内各流域水环境监测,对辖区内的取水口、退水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前期及施工期的水质实行监督性监测。
  三、负责通化、白山两地区境内各流域污染源调查、入河排污口监测及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和由水污染引发的水事纠纷的调查、仲裁。
  四、负责通化、白山地区境内各流域水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整编、汇编,为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保护提供公证数据。
  五、配合通化、白山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进行水环境监督管理,编制水质通报、简报、年报和公报、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对应用于两地区水利水电工程和其它项目的水环境监测资料、评价结果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