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水文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5月16日,通化水文局组织机关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刁锡全书记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水文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也更加明确了水文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水文职工必须立足于本岗位,做好水文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好务。

    管延海局长要求职工认真学习《水文条例》、宣传和贯彻《水文条例》,要学深、学透,在全局上下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的热潮。

    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了责任意识,树立了发展观念。